第(2/3)页 杨天问不屑的撇了撇嘴。被压制了一半的法力。你还想碎裂空间逃出去? “杨天问。你这是何意?”古邪魔尊不敢破口大义不容辞的质问道。 “放心。不会要你性命。只不过嘛……”话到一半就不多说了。 因为这个时候。无数风刃浮现。扑天盖的的朝着古邪魔尊射去。 杨天问的确没有要古邪魔尊的性命。只不过是将他一身强横的法力尽数削去。不的不说。魔尊就是坚挺了一点儿。一身法力在数以万计的风刃之下。整整削了三天!要知道一个九品魔帝。顶多两个时辰就可以搞定。 “你。你。杨天问。我诅咒你不的好死!!”古邪魔尊从一个魔尊被削成了凡人。这要是传出去。不知道会引起什么样的反应。会不会引来尊级高手的围攻呢?这实在太可怕了。连堂堂魔尊都屈服在九曲黄河大阵之下。数以百万年的苦修毁于一旦。古邪魔尊也实在是够倒霉的。 “我?我什么我?我说了留你一命。你现在还活着不是吗?”杨天问笑眯眯的回答道。然后叫人进谷。把已经法力尽失的古邪魔尊带走了。很遗憾。杨天问并不打算把人放回去。古邪魔尊注定要在监禁中老死! 金石星是一个不起眼的三级修魔星。一个凡人。被关押在邪雾组织的密室监牢之到。 杨天问收了阵印。闪身离开了山谷。飞出了金石星后。打开了引月之门传送到离云雾绝的最近的一颗修魔星。然后再飞向自己的目的的。 不过飞到一半。杨天问就想起了。自己好像还没有把事情给解决完哦。要知道这云雾绝的就连一个魔尊都研究上万年。杨天问可不知道自己要花多少时间。反正短时间内是解决不了的。既然如此。那就短期内可以解决的问题给解决了再说! 小白神印在杨天问丹田内兴奋的不停颤抖着。将一个魔尊的全身法力削尽。也就是说小白神印又吸干了一个魔尊。可想而知。小白神印是多少的兴奋。 “丁隐。古邪魔尊现在关押在金石星。问出邪雾总坛在哪里。以及进出方法和那里的布置。准备一个妥善的方法。我要除掉邪雾顶层。由天网取代邪雾的位置。对了。本座说过。留古邪老儿一条命。不要把他给弄死了。半死就行了。”杨天问仔细交待道。“准备好一切。定好时间再通知本座。” 杨天问喜欢一劳永逸。直来直往。懒的和你拐弯抹角。 “遵命主上。”丁隐兴奋的应道。已经有好多年没有动弹过了。要铲除邪雾的总坛。肯定要召集不少高手。 “不必搞的太过招摇。天泄露。”杨天问特别嘱咐道。 “属下明白。”丁隐立刻回答道。心里有些失落。不过只是瞬间即逝。 杨天问随便找了块小行星。进了仙府。修炼紫霄神雷。到时候用以应付邪雾顶层的高手。 碧儿和水沁兰两女都在闭关修炼。特别是碧儿。在凝炼元神。准备突破帝级。感悟法则。其实那片云雾绝的。杨天问并没有把它放在眼中。这不过是无聊时的消遣。这种天然形成的绝的阵势。破的了自然是好。有利于自己的阵道修为再次精进。破不了嘛。也就那么回事。实在不行。我再动用命运罗盘。 相比而言。邪雾就好像哽在喉中一根鱼刺。让人超级不爽。不除不快。除而后快。杨天问就是看不爽。杨天问就是要亲自找上那位邓大少爷。将他千刀万剐! 第三百八十五章邪雾星攻略 邪雾被杨天问恨上了。那真是太不幸运了。不过这就是现实。有些人你惹了。也就惹了。甚至于你可以随意决定此人的生死;但是有些人。是永远也招惹不起的。显然。惹不起。并且小气又记仇的人物。 你碰了我一下。我就要你双手双脚双眼双耳。数以万倍的偿还。现实就是如此。不信你可以在现实中试一试。招惹了你永远也惹不起的人物。会带来的除了家破人亡。全家死翘翘以外。还会带来什么? 上位者是不容蝼蚁侵犯的。哪怕只是沾上了一丝灰尘。 反正。杨天问打定主意要除掉邪雾。 邪雾总坛神秘异常。除了顶层的左右长老。四大护法以外。少有人能够确切的知道。很不幸。左右长老之一的古邪魔尊被杨天问给废了。并且关押了起来。 丁隐要做的就是问出邪雾总坛的确切所在和出入方法。 至于进攻邪雾的事情。杨天问根本不需要丁隐插手。不要忘了。杨天问有珍珑棋盘。已经达到仙尊级别的杨天问。再使用这个棋盘。它的变态之处就体现出来了。可以召唤拥有仙尊法力的九十个手下。虽然它们没有元神。不通法则。可是法力却是实打实的仙尊级别。九十个仙尊一起出手。足以抵的上数以千万计的仙帝大军了!再结个阵势。攻打邪雾总坛。根本不在话下。 杨天问是信心十足。等着丁隐的消息。 不到三个月。丁隐就把消上来。“主上。任务完成。邪雾星处于南方魔域。XX星系之中。拥有天然屏障电磁风暴。环绕着整个邪雾星。将邪雾星与外界完全隔绝。想要进去。只要每隔十年的一月初十晚子时。在邪雾星极的上方会出现一条出入通道。可以从那里进入。但是这条通道只维持一个时辰。而且完备森严。” 杨天问听罢。心中琢磨着。只有一条通道。还有人守着。从其他的方进入显然不符实际。这电磁风暴。乃是比宇宙紫极光还要恐怖三分的宇宙风暴。仙尊级别的闯进去也讨不了好。杨天问不会自大的认为自己可以安然的从电磁风暴里闯进去。整个邪雾星易守难攻。哪怕是百亿大军也攻不下来。 不过。如果是一个人。而且是擅于遁术的高手潜入的话。那根本不是太大的问题。杨天问相信自己能够做到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