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“不可能,绝对不可能!派蒙是不会让旅行者抛下的。” 飘起来用力揪着荧的脸蛋,派蒙大声的反驳着,“万一被丢掉,我以后去哪里找一个包食宿,还不在意派蒙闯祸的好人?” “那就更应该丢掉了!你向导的工作没尽到多少,还经常给我惹麻烦,要你有何用啊?!” “谁说派蒙没有用的?至少……至少我还可以用!” “你能怎么用?” 又是老生常谈的吵架问题,止水是见怪不怪了,无论之后是谁赢谁输,第二天派蒙也没有出现在街头的垃圾桶里。 哪怕明白了派蒙已经变成了一个没什么大用的向导,荧在每次胜利或者失败后,都没有将其丢掉,已经默认这个白吃白喝的家伙了。 “欸嘿~看来旅行者和她的小伙伴还是相当的有活力呀,止水你又要展开一场精彩的旅行了。” 衣袖被人拉住拽了拽,止水转头望去,只见那熟悉的吟游诗人吐着舌头看着他,还特意往前凑了一些眨眨眼睛。 “你看我现在像不像旅行者之前拉着的狗?” “你想要什么。” “他一定是想要做我的狗!止水,你看我还是很有魅力的。” 荧在吵架的时候还不忘转头插了一句。 温迪严肃的摇摇头:“不,相比较于做你的狗,我还是更想做止水仙人的狗,因为我没有从你身上闻到一点摩拉的味道!” “你到底想要什么…” 止水下意识往后退了一步。 巴托巴斯如此谄媚的模样,很是不妙啊! “嘿嘿~止水,不忍心你的狗穿着一件换衣服可怜巴巴的在外面流浪吧!” 温迪慢慢转过身来,眼角挤出了两滴泪水,抽泣的说道:“戴因斯雷布那个没良心的,撕了也不带我买个好的。” “……你这个新买的露背装挺好看的。” 按照巴托巴斯的性格,想必就算卖唱赚了几枚摩拉,也会全部去买酒吧! 背后的口子都快裂到下面,真不知道他穿了多久。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