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但真正令夜轩感到惊讶的是,这个人他似乎见过。 虽然面部已经腐化膨胀,但还是能清楚的看清他的五官。 思索一番后,夜轩猛地瞪大双眼,难以置信地看着地上的尸体。 陈品洪! 那位乐跑大哥! 夜轩忍不住倒退几步,心中狂颤! 林乘风见状急忙上前扶着夜轩,疑惑地问道:“怎么了?” 夜轩咽了咽口水,指着死者说道:“我见过他!” 此话一出,在场众民警纷纷将目光看向夜轩,包括正全神贯注验尸的苏妍。 林乘风急忙问道:“在哪里见过他?” 夜轩立刻说道:“我记得他叫陈品洪,湖省人,半个多月前,我跑完单在路边休息,这个大哥就上来跟我打招呼,他也是跑外卖的!” 紧接着夜轩便皱着眉,思索了起来。 “我记得他当时是说在网上聊了个女的,聊了快半年,于是便来到了川市,准备和女网友见面。” 林乘风听闻想了想,猜测道:“死者既然并非是川市人,那就是说在川市的朋友肯定也不多,而既然他是来见女网友,又恰好这个房子的租客也是一名女性,死者又恰好是死在这个房子里,那他口中的女网友应该就只有这个房子的租客了。” 夜轩同意的点了点头,随后说道:“大差不差,尽快调查一下租客的信息吧。” 接着夜轩便在301里巡视了起来。 这个房子的户型是一室一厅,采光很好,并且家具齐全,就连液晶电视都有。 但夜轩越看,心中越觉得不对劲。 这个房子虽然啥都有,但却完全不像有人在这里生活过的痕迹。 沙发上空无一物,桌上只有一个花瓶与几本杂志。 而厨房里更是只有一些做饭的工具,并且都生了灰。 就在这时,夜轩眼尖的发现,靠近阳台的地上有几道被拖把拖过的痕迹。 痕迹虽然很浅,但明眼能发现已经干了很久。 夜轩顺着痕迹的方向,来到了卧室门口。 此刻卧室里已经有两位刑警正在拍照取证。 而窗帘却还是紧闭着,通过窗帘还能看见外面的一丝光线。 刚才在楼下看见的便是这间卧室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