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十一章 帝国简介-《灵核战纪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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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在财政权上,汉普顿作为落马镇的管理者,有权对镇里公私产业进行合理规划和管理。

    每年都要向其行政管辖所属的高坎城汇报财政收入情况,并上缴税款。

    而他自己,只能从税收中获取百分之三,作为自己合法的收入。

    而税收,则具体交给税收官进行独立统计和管理,所有的税收官都是由皇室直属的税收机构任命和管理,只需向皇帝陛下和上议会负责。

    不过作为一名领主,他还可以在获得上级行政部门批准的前提下,截留每年税收款项的15%-30%不等,用于领地内在行政、卫生、经济方面的发展建设。

    这也是他唯一可以做手脚的机会。

    在军事权上,落马镇作为一个中等的乡镇,并不允许蓄养自己的领主卫队或其他形式的正规军队。

    只有治安队存在,一般由镇领主兼任治安官,算是镇武装力量的最高领导人。

    武器装备、平时的训练和任务也是以维持当地治安和社会稳定为主,对人数也是有着详细的规定,有点类似菲尔前世的警察。

    其经费是由镇议会每年在税收中以预算的形式拨款解决,从源头上就可以轻易控制。

    稍微大一点的镇子,还会设立单独的治安官,采取分权的方式避免风险。

    只有在边境城市里,才允许建立除治安队、治安团之外的武装力量,作为边境军队的预备役,由该城市税收培养。

    在人事权上,汉普顿领主可以自主组建属于他自己的镇政府管理团队。

    组建的方式由三部分构成。

    镇领主可以自主聘请外部小贵族、学者和职业行政官员,这部分占据约40%。

    还有40%,由当地的豪族组成,例如落马镇的实际治安官就是汉普顿的小舅子汉克。

    剩余20%,则由上级管理机构或国家直接任命。

    这三部分之中,彼此肯定会有重复的部分,其比例也并不是十分严苛。

    但综合考量之后,可以保证镇领主在保持对镇政府班子的顺畅领导下,互相监督,避免某一部分独大的情况出现。

    在司法权上,则完全是神殿的禁脔。

    凡是建立神殿的人口聚集区,无论乡村、城镇、大城市,其各级法官,均由当地各级的神殿任命。

    这也是神权与皇权之间的一种角力和妥协。

    尽管以上种种管理制度看似繁琐,但却是在这片大陆上演化发展了几千年逐渐形成的,在避免了传统贵族独霸一地的情况下,还能实现较为高效的管理和运作职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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