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八十四章:“喜”之本源-《尘炉》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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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待到喜儿身子好些后,钟明烟便带着钟喜儿搬出了大院,寻了一处人迹罕至的山谷,结庐而居,彻底摆脱俗世的牵扰。
    从自己的大姐——钟明烟身上,喜儿再次体会到了一种发自内心的、毫无所求的包容、慈爱、欢喜、付出。
    犁地、种菜;狩猎、织衣;采果、劈柴……
    琐碎的生活中,小小的喜儿如一株春风吹又生的青草,茁壮成长起来。在钟明烟无微不至的关怀照料下,五岁的钟喜儿成功活到了十六岁、二十六岁、三十六岁……
    钟明烟墓前,已过天命之年的钟喜儿仿佛又回到了童年时代,身上裹着针脚细密的兽皮短衣,发上草编绳藤系着,看似邋遢,却似乎能够闻到大姐的味道,让人异常心安。
    长姐如母!
    钟喜儿笑了,笑着笑着、却落了泪,五味杂陈的滋味萦绕心头,分不清酸甜苦辣咸。十六岁时,钟喜儿、或者说孔飞,便已经恢复了记忆,只是贪恋这种亲情的孔飞却好似溺水之人抓住了最后一根稻草,久久不愿清醒过来,直至钟明烟天年已至!
    “你照顾了我十一年,我陪你一辈子!我现在终于明白了,只有真正发自内心的爱,才能包容欢喜的情!”
    孔飞说着,钟喜儿的面容缓缓变淡,最终化作魂体模样,一团鸽蛋大小的粉色气团浮在手掌上方三寸处,萦绕间,一股强烈、纯粹的本源欢喜之情透散而出。
    随着孔飞大口一张,便将这道本源情绪吞入腹中。
    第一次“轮回”成功,似乎给了孔飞极大地信心,内心深处甚至生出了一种天命所归的感觉,毫不停歇的再次封印己身,踏入“轮回”!
    第二世,孔飞魂入胎体,独留一道“惧”之情绪。
    这一世的本家姓童,世代以打猎为生,或许是常年猎兽见血的缘故,父亲童力性情火爆,稍有不顺便打骂成性,生下童坤后,母亲受不了常年的拳脚相加,某天离开了家,一去不回。
    童力虽说性情恶劣,不过对于自己这个唯一的子嗣还算不错,然而童坤的降生,却完美诠释了“虎父犬子”四个字的真谛。
    从出生起,童坤便胆小如鼠,即便常人说话声稍大一些,便也能吓得一个激灵;甚至路边的虫鱼鸟兽,便能让其啼哭不止,为此,遭到了许多同村人的嘲笑。
    七岁时,待到童坤的身子骨长开了些,父亲童力为了锻炼儿子的胆魄,硬生生的将之带去山林深处,想让其“见见血”,磨炼一下男儿血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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