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原来,葬礼要送别的是小男孩的父母,他亲眼目睹了自己父母被枪杀,母亲项链上的珍珠散落一地。 这个小男孩,叫布鲁斯韦恩。 看到这里,克拉克瞪大眼睛,差点将自己的氪金狗眼,不对,热视力给瞪出来。 布鲁斯韦恩这个名字他很熟悉,哥谭市最大的公司韦恩企业的老板就叫布鲁斯,而且这个布鲁斯同样是自幼父母双亡。 写蝙蝠侠大战超人,为什么会从韦恩企业的老板写起?老板不会把蝙蝠侠按到布鲁斯韦恩头上吧? 老板胆子也太大了,为了自己的能火简直是不折手段,蹭完超人和蝙蝠侠的流量,还蹭大富豪布鲁斯韦恩的流量,就算超人和蝙蝠侠没找他麻烦,韦恩也不会放过他。 老板这是疯了吗? 克拉克仿佛已经看到,星球日报社在布鲁斯韦恩的控告下,宣布破产拍卖,他因为参与而被解雇。 要不要悄悄把名字改一下,改成托尼斯塔克之类的无名氏,这样就应该没人找麻烦了吧? 继续看下去,超人与佐德在大都会发生大战,韦恩集团的办公大楼被佐德将军摧毁,布鲁斯韦恩救下一名叫沃莱士基夫的员工,最后抱着一个失去母亲的小女孩,愤怒地盯着远处的超人。 对于大都会之战给民众带来的伤害,克拉克感到愧疚,但布鲁斯韦恩,不,蝙蝠侠因此决定将超人当作敌人,这会不会有些牵强? 这些人虽然因为超人与佐德的大战而受到伤害,但当时如果超人不站出来阻止佐德,那地球上受到伤害的人会更多,他相信作为韦恩企业的掌舵人布鲁斯不会看不出这一点。 紧接着是十八个月后,也就是现在,有人在印度洋打捞到一种奇怪的石头,敲开外壳,里面露出绿莹莹的像翡翠一样的东西。 之后,笔锋一转,写到露易丝在非洲采访一个叫阿玛迦的军阀,摄影师吉米被发现是CIA特工,阿玛迦挟持露易丝退入屋内,他手下的雇佣军却突然反水,杀死外面的人再撤离。 灯塔国军方发射导弹,危机时刻超人出现,将导弹摧毁并救下露易丝,但回到灯塔国,却有个非洲女人在听证会上,向一个叫芬奇的女议员控诉超人杀害自己父母。 再后面,就没了,虞岩给他的原稿只到这里。 克拉克脸色有些难看,看到超人及时出现将露易丝救下,他觉得老板似乎知道什么。 快下班时,他将改好的稿件交给虞岩,趁机试探道:“老板,你为什么在里写到露易丝,还写超人去非洲救她?你这样写,很容易让人以为她和超人有什么关系的。” 第(2/3)页